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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廉洁自律准则解读(文案130句)

时间2024-02-29发布admin

廉洁自律准则

1、廉洁自律准则全称

(1)、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2)、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3)、 第八条 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制定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

(4)、是对党章的具体化诠释,便于更加深入理解党章要求。《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

(5)、员工个人心得体会范文(通用6篇)11-30

(6)、第十五条本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7)、中央纪委副书记张军:修订后的《党纪处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等3部分。

(8)、当前我们面临着党的领导弱化和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严峻挑战。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9)、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依法治国条件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10)、第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可以依据本准则,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备案。

(11)、解读“四个坚持”:设置保持廉洁本色的道德标准

(12)、《准则》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3)、以上内容参考 贵州大学党建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14)、该准则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

(15)、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16)、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17)、 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18)、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19)、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20)、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各地各部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2、廉洁自律准则解读

(1)、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准则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四个自觉”。

(2)、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3)、导语部分,重申关于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情操等“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强调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的主旨,最后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以体现修订准则的目标要求。

(4)、一是始终保持勤奋学习的习惯。学习是每一名民警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方法就无法改进,执行政策也就不可能正确。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心就不静,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因此,我们必须经常学习,从书本上学,从实践中学,学到真本领,努力做一个优秀的国门卫士。

(5)、不论在哪个时代、哪个年代,爱岗敬业作为一个词语都有他不可替代的光芒以及深厚的内涵,在具备务实精神的现在社会,尤为重要。爱岗敬业,并不是一句空话,是需要我们每个人用行动去践行的职业操守;更是一种人生态度,它决定了你是不是一名值得信赖、可以勇担责任的人;我们把每一件工作中看起来很小的事情都把他做好、做精、做细,我们的工作才能出更多的成绩,我们自身的能力才会有所突破!

(6)、《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除了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还有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7)、第四条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

(8)、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要求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全党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9)、考虑到2009年7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洁自律问题作了针对性比较强的专门规定,同时《廉政准则》是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党内法规,其中一些基本要求,如“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也应当遵守,因此,《廉政准则》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参照执行本准则。这样既可以照顾到《廉政准则》的普遍适用性,又能兼顾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从业的特殊性。

(10)、第十七条本准则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11)、来看看孔繁森同志是怎么做的:他先后3次援藏,从来不为自己搞特殊,生活非常简朴,到基层调研,饿了吃干粮,渴了喝雪水。他把工资中相当一大部分,用于帮助有困难的群众。遭遇车祸牺牲后,人们发现他身上只有8元6角现金和几天前撰写的关于发展地区经济12条建议,在场的每个人都感动的落了泪。

(12)、第十条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教育,将本准则列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13)、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14)、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15)、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求各级纪委(纪检组)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要求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全党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16)、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17)、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党的建设的新的伟大工程。要达成“全面”和“从严”的目标,需要将自律与他律统一起来,将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统一起来,将完善政治规矩、健全制度与提升党员干部思想政治觉悟统一起来,筑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堤坝。

(18)、 第十条 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可以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等结合进行,也可以组织专门检查考核。

(19)、二是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清正廉洁,这是每一个民警最基本的行为准绳。我们如果不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就会破坏和扭曲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因此,我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重、自律、自醒,排除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

(20)、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廉洁自律准则的重要意义

(1)、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2)、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

(4)、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5)、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6)、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7)、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8)、 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9)、该准则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

(10)、县地税局党员干部学唱学唱《廉洁自律准则》歌

(11)、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求各级纪委(纪检组)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

(12)、第三条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13)、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14)、 检查考核情况应当及时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

(15)、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清正廉洁、服务于民是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是从政道德的原则和底线。

(16)、认真按照镇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慎权、慎欲、慎独、慎微”,坚持民主集中原则。

(17)、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把关,严于律己,要坚决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18)、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19)、中国共产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执政党,成立于1921年7月。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20)、教师培训个人心得体会范文(精选17篇)08-14

4、廉洁自律准则

(1)、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规定。

(3)、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4)、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

(5)、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6)、第七条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

(7)、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两部规范,争做有道德、重廉洁的表率,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8)、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 第三十条 中央军委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

(10)、(H5)少女们,面对侵害,你们需要知道的是这些

(11)、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12)、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进一步深化。

(13)、 第六条 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14)、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15)、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

(16)、为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制定本准则。

(17)、中央纪委副书记张军 :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

(18)、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19)、在总站、站纪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以高昂的热情投入到遵纪爱岗主题教育活动中去,通过学习,我有所思、有所感、有所想,对廉洁自律和爱岗敬业精神也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认识。 历史证明:勤政廉政盛行之日,则国家昌盛;贪*腐败猖獗之时,则国势衰弱。历来清官颂扬;污吏遭人唾骂。而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今天,廉政建设对每个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即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不贪污受贿,不以权谋私。有些在个人欲望的趋势下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在权力观、金钱观、子女观面前丧失原则,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悖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原则和宗旨的事情,迈出了罪恶的一步,把自己送入了地狱之门,最终身败名裂,甚至是以生命做代价。教训是深刻的、令人心痛的,前车之鉴,后车之师,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在工作和生活中做到以下几点:

(20)、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

5、廉洁自律准则要求党员领导干部

(1)、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2)、 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3)、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4)、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5)、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6)、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都要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实际、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7)、 第七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8)、对党员立德,传承优良作风有重要的引导意义。《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

(9)、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10)、鄂尔多斯市工信局:助力“路家陈醋”创收6万元

(11)、第四条、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12)、三是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居安思危,戒奢以俭,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些警世名言,今天对我们依然有重要的启示作用。近来有一部分人,淡忘了艰苦奋斗作风,贪图享受,热衷于追求个人安乐,抛弃党纪法规,贪污腐化,走上犯罪的道路。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恪守党的宗旨,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始终不渝的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13)、第五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14)、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廉洁修身的表率,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君子为政之道,以修身为本。”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做到“严以修身,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以修身具体到廉洁修身,就是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抵御各种诱惑,始终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和健康的生活情趣,重人格,重品行,作风正派,洁身自好,择善而交。要经常反躬自省,见贤思齐,谨言慎行,防微杜渐,知足常乐,力戒浮躁。

(15)、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16)、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17)、第七条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18)、 第十九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19)、第五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20)、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1)、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3)、中央军委可以根据本准则,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

(4)、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5)、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6)、 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7)、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8)、第三条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9)、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10)、廉洁从政、执政为民,就能造福一方;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就会祸害一片。领导干部做人为官,要堂堂正正、清清白白,坚决不搞特殊化,坚决不搞特权,坚决不搞不正之风,坚决不搞腐败。把百姓当父母,让自己做公仆,切实放低身段为人民谋利益,做实事服务于民、造福于民,应当成为领导干部最大的价值理念和追求。

(1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各地都不准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已有安排的,必须取消。各级党政干部一律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未经批准不准参与下属单位的节日庆典活动。   

(12)、严格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工作原则,不搞独断专行,一言堂,个人说了算,更不搞暗箱操作,从而减少了行政决策失误。从大局和全局出发,从不把个人利益和局部利益凌驾于组织利益和全局利益之上。

(13)、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14)、重视领导干部的道德修养,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做官先做人,做人必修身,党员干部要做思想境界中的高人,自觉汲取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向群众学习,向贤人学习,做一个纯粹的、有道德的、脱离低级趣味的好干部。

(15)、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16)、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17)、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这是要求处理好“廉与腐”的关系。腐败是社会毒瘤。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始终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全体党员都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保持清醒头脑,不取身外之物、不贪不义之财,不为物欲所累、不做出格之事。

(18)、 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19)、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20)、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1)、 第二十一条 领导干部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3)、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处分方式,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也就是说,一旦失职失责行为有严重后果,且达到了群众反映强烈、损害政治基础等程度,那么就要追“三责”: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5)、《准则》的后4条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主要是针对具有一定职权的党员领导干部作出的要求。也就是说,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身份”决定了:一方面,身为普通党员的一员,有义务模范践行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的要求;另一方面,作为拥有一定职权的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遵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的要求。可以说,这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是双重的道德约束,要求在廉洁自律方面更好地起到表率作用。从内容上看,后4条分别从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和廉洁齐家等方面作出了规定,涉及到领导干部的从政用权、个人修养和家风塑造,实际上是树立了从日常工作到家庭生活的道德准则。比如在廉洁用权方面,要做到“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归根到底要体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对“党性与人民性相统一”的观点的最好注脚。另外,在党的规章中首次出现了“修身”和“齐家”的表述,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和树立良好家风,其出发点是以道德教化和良好家风引领廉洁自律规范真正落到实处。从现实来看,良好家风的教化作用是极为重要的。通过不少案件,我们可以发现,“枕边风”“儿女情长”成为不少官员堕落的导火索,“腐败家庭”之所以频频出现,很重要的原因是与缺少好的家教家风有关。习近平同志指出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从党的建设的角度来看,就是要充分发挥良好家教家风潜移默化的教化作用,使廉洁自律成为一种习惯,永葆共产党员公仆本色。

(6)、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7)、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8)、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9)、《准则》在对党员作出廉洁自律规范的同时,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围绕从政、用权、修身、齐家四个方面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好《准则》,身体力行,模范践行,严格自律正己,大胆履责正人,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10)、 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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